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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科(人才办)人员及工作职责

时间:2024-06-05 浏览量: 编辑:组织部管理员

一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(人才办)

1、组织科科长:谢光林

2、工作人员:黄兰椿

二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(人才办)工作职责:

1、根据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院党委的决定,按照部内工作计划,提出实施组织工作的具体措施;

2、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检查、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做好“两优一先”评选工作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估工作;指导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;

4、按照《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(试行)》规定,做好发展党员的审核把关和相关材料的收集、归档工作;

5、做好调查研究,为学院党委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提供基础资料;

6、负责一年一次党内统计和半年一次的党员发展工作统计;

7、做好党组织信息工作,维护、更新党内统计信息库;

8、负责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的接待、处理工作;

9、负责全院党员同志党组织关系的接转;

10、做好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;

11、做好人才服务工作;

12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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