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工作动态 >> 正文

关于使用好党建活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2-11-22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各党支部,各硕博士服务团:

根据学校党委安排,学校党委组织部于2012年9月25日印发了《关于近期申报相关党建活动项目的通知》(安学院组通[2012]14号),拟对各级党组织、各硕博士服务团近期开展的相关党建活动,以党建项目形式进行申报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所属各支部、各硕博士服务团积极按照要求进行申报。经学校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核,并报经学校领导同意,对参加党建项目申报的,给予一定的“党建项目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”活动经费补助。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助经费主要用途

1、党建活动。

2、硕博士服务团活动。

3、购买学习资料。

4、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。

5、党内表彰活动。

二、补助经费使用注意事项

1、就餐开支不得超过补助经费的20%;

2、不得用于购买办公设备。

三、其它要求

1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各党支部、各硕博士服务团要管好用好补助经费,使其发挥最大效益。

2、成教部党总支和离退休党总支的补助经费的统筹使用,侧重于离退休党总支开展活动。

3、开展党建活动、硕博士服务团活动及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,于2013年6月30日前以专题报告形式(含经费使用清单)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
特此通知

中共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
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

主题词:党的建设 经费补助 使用 通知

发: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各党支部、各硕博士服务团

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0日印发

共印25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