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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14期党校学习班学习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2-11-0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党总支学习组:

结合以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期间的一些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,为更好地做好第14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,现对本期学习班学习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期党校学习时间共16天,总学时数为40个,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。详见附件一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学习班学习安排表》。

二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,学院党校办公室对于学习培训期间的学习纪律将作严格要求。详见附件二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学习纪律和要求》。

三、鉴于以往党校培训期间存在学员学习秩序不规范的情况,现将带队教师的岗位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,详见附件三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带队教师岗位职责》。

四、根据报名情况,参加本期学习的教职工分别安排在相应教学系学习组学习,学习期间有关事项由所在教学系通知。

请各系部学习组带队教师认真组织好本次学习,确保第1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取得良好效果。

附件一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学习班学习安排表》

附件二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学习纪律和要求》

附件三《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带队教师岗位职责》

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党校

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

附件二

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学习纪律和要求

一、学员要刻苦自学,积极参加学习讨论,认真作好笔记,并联系思想实际、学习实际和工作实际,撰写学习心得体会。

二、学员要服从组织安排,严格遵守党校纪律:

(一)不得迟到、旷课和早退;

(二)有事请假须经学习组组长或党校办公室批准;

(三)学习讨论要专心听讲,认真记录,不得在下面讲小话,不得随便进出;

(四)每次学习,学员须以系为单位自行签到,不得代签,违者按违纪处理(代签者与委托代签者同等受罚);

(五)学习期间不得找人代替上课,一经发现,本期学员按不结业处理,代替者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处理。

三、学习结束组织考试,所有学员须填写结业登记表并记入档案。

四、凡学员遵守党校学习制度和纪律,认真学习、完成学习任务,经综合考核合格,颁发结业证书。凡学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业:

(一)无论公假、事假、病假不参加学习和讨论达2次以上(包括2次)者;

(二)无故不参加结业考试者;

(三)结业考试不及格者;

(四)无学习纪录和心得体会者;

(五)在学习期间有违纪、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者;

(六)在学习时间做和党校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者;

(七)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者;

(八)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者。

五、在结业考试中作弊者的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两年内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。

附件三

安顺学院第14期党校带队教师岗位职责

一、做好本学习组本期党校培训的报名、费用收缴等事项。

二、负责本学习组学员入党培训教材、笔记本、笔、结业证书、《结业登记表》的领取、发放、收取及上报工作。

三、负责每次课堂教学本学习组的考勤工作,并于本期学习结束的当日将考勤表交党校办公室。在每节课上课前将请假人员的请假条(加盖总支印章)交到党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手中。学习期间,党校办公室值班人员将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。

四、做好党校学习期间本学习组课堂纪律的维持工作,杜绝学员在上课时间随意讲话、随意出入、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
五、做好党校结业考试的安排工作:考场及监考人员的选定等等。

六、指导本学习组学员做好学习笔记、撰写心得体会、填写《结业登记表》。并将本学习组所有学员的心得体会(不少于2000字)、《结业登记表》在党校学习结束后一周内收齐并上交党校办公室。

七、学员在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、综合考评突出,由各学习组推荐,党校办公室综合考察,评选“优秀学员”。

八、对于表现优秀的带队教师,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、学校党委党校评选“优秀带队教师”,发给荣誉证书,并在全校通报表扬。

九、对于因未能履行职责导致本学习组出现学习秩序混乱、学员违纪等情况的带队教师,学校党委党校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在一年内不列为党建系列的评奖评优对象。